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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在塔吉克斯坦旅行须知(六)安全须知
2006-05-25 01:29  文章来源:塔商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1、了解并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各种手续要办理齐全。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3、外出应随身携带护照等证件,护照、签证、工作许可证、学生证、合同等重要证件应做好复印件另外保存。
  4、现金及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5、选择住所时应全面考虑安全因素,尽量避免住楼的一层和最上层,住宅应安有安全门、门上装有安全防护链和猫眼。
  6、傍晚或夜间乘坐出租车,应拔打333333电话通过调度台订车,不要乘坐私人汽车。如出租车内已载有其他乘客时应拒绝乘坐。
  7、在娱乐场所应避免与提供色情服务和形迹可疑的人接触。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将陌生人带到自己的住所内。
  8、在公共场所(商场、酒吧、舞厅等)不要张扬所携带的大额货币,无论是外币还是塔币。
  9、兑换外币时应选择封闭式的银行兑换点。不要在黑市上换汇。发现假币后应带证明人去警察局报案,千万不要把假币留在身边。
  10、不要参与赌场或塔法律所禁止的街头赌博活动。
  11、如警察局的工作人员要求进入居民住宅例行检查,应先确认来人的身份。警察除穿警服外,还应出示其工作证并佩带有号码的胸牌。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亦应出示其工作证(如居民委员会、房屋管理局、煤气公司、电业局、电话站等等)。应通过门上的猫眼或安全链确认来访者身份。如果感到来人可疑,就不要打开安全链为其开门,应打电话叫邻居(最好是男性)出来帮助确认来访者身份后,才可将其同邻居一起放进家门。应请来访者告知其单位的值班电话,并按此电话通过值班人员确认来访者的合法性。
  12、在警察查验护照时,应请其出示身份证件并将其身份证件的号码、姓名和胸牌号码记下来。如果警察要求被查者随其一同乘车到警察局去,应记下车牌号码并将此事通知使馆。
  13、必要时请拔打塔内务部外国人管理局(отдел МВД по иностранным гражданам),地址:高尔基大街29号(ул. Горького, 29.),电话:2211366;向中国驻塔使馆求助电话:22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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