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塔吉克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塔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市场调研 >  正文

2008年塔对外贸易统计
2009-02-25 13:28  文章来源:塔商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一、          总额

2008年塔对外贸易,包括电力和天然气,总额为46.7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5%,贸易逆差18.63亿美元,贸易伙伴97个国家,包括11个独联体国家。

二、          出口和进口

2008年塔出口额为14.06亿美元,比上年减少4.2%;进口额为32.69亿美元,增长28.4%

2008年塔皮棉出口占外贸总额的7.7%,出口8.36万吨,约1.08亿美元,比上年减少出口3.64万吨。皮棉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46美元,达到1295美元/吨。主要出口至俄罗斯(38.7%),伊朗(26.2%),乌兹别克和立陶宛 (9.1%),保加尼亚(5.7%),白俄罗斯(4.3%),土耳其(4.0%),乌克兰(2.4%),中国和英国(0.2%)

2008年塔电力进出口占外贸总额的3.1%,全年出口42.65亿度电,约5970万美元;进口51.45亿度电,约8750万美元。主要电力进口国是乌兹别克和土库曼斯坦,其中从乌进口38.29亿度电,约5740万美元。此外还从乌进口天然气51.27亿立方米,约7430万美元,比上年减少进口1.34亿立方米,但因单价上涨,总价同比增加14.9%

塔出口商品主要是非贵重金属及其制品,占出口总额的73.9%;进口以交通工具机械设备、矿产品及化工产品为主,分别占进口总额的27.3%22.3%17.0%

塔主要贸易伙伴国是俄罗斯(11.7亿美元)、荷兰(5.41亿美元)、土耳其(5.00亿美元)、中国(4.66亿美元)、哈萨克斯坦(2.9亿美元)、伊朗(2.16亿美元)、立陶宛(1.1亿美元)、乌兹别克斯坦(1.05亿美元)。

三、          简要分析

1、        与独联体国家的贸易额比上年增长11.9%,与非独联体国家增长20.3%

2、        塔进口以独联体国家为主,达到18.3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56.1%;同时周边邻国的进口额开始增加,2008年与亚洲各国的进口额为9.16亿美元。

3、        出口以非独联体国家为主,达到11.8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84.0%,其中是欧洲国家为5.93亿美元。

4、        出口下降的主因是占出口总量七成多的非贵重金属及其制品(主要是铝锭)因金融危机影响比上年减少7%的出口。

5、        与中国的贸易额为4.66亿美元(塔海关统计数),比上年增长64.5%,其中出口8157.9万美元,进口3.85亿美元。

 

 

 

 

 

 

(驻塔使馆经商参处)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2008年中国塔吉克双边贸易额将超过11亿美元实现历史性突破    2008-12-05 10:24
塔吉克2008年前三季度对外贸易情况    2008-11-18 09:30
中国首次成为塔吉克斯坦第二大进口贸易国    2008-11-10 09:52
今年前3季度塔吉克对外贸易额比去年同期增长24%    2008-11-10 09:40
今年前8个月中国塔吉克双边贸易额超过去年全年水平     2008-10-07 14:05
塔吉克2008年上半年对外贸易情况    2008-08-11 09:04
中塔贸易投资展览会在塔吉克斯坦隆重开幕    2008-07-30 08:50
塔吉克2008年一季度对外贸易情况    2008-07-29 08:16
2008年1-2月中国塔吉克贸易同比下降8%    2008-04-10 08:26
塔吉克斯坦2007年对外贸易情况    2008-02-25 08:07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塔吉克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