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Отдел по торгово-экономическим вопросам Посольства Китайской Народной Республики в Республике Таджикиста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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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吉克斯坦纳税手册表

序号 纳税人种类 税率% 征税对象 优惠征税 纳税时间
1 2 3 4 5 6
1.


















2. 法人利润税:
а.本地企业
б.外国企业
在塔吉克斯坦境内与常驻机构无关的外国企业按以下种类的收入来源征收利润税:
-股东分红;
-利息;
-根据合同支付的保险费;
-从事国际间通信及运输业务时提供的相关服务;
-根据运费。
稿费及提供服务(不包括工资)等形式所得收入
-出租移动产所得收入;
-由不动产及按税法27页(21)款“б”“и”,“к”“л”,“о”所得的收入。

增值税
纳税人:-自登记注册生效后的登记纳税人;
-所有在塔吉克从事应予征税的进口业务的自然人和法人;
没有进行增值税登记的从事工作和提供服务的外国人。

出口商品(劳动,服务)
从事国际客、货运输服务
运输及为货物发运人服务
提供黄金给塔吉克国家银行
30
30



12
12
4
4


6
0

20



20








0

利润(总收入和扣除款项的正差额)
外国企业:通过其设在塔吉克境内的常驻机构-所获利润;
与常驻机构无关的外国企业计算其在不扣除款项的情况下的总收入











应征税的进口或出口业务,具体是:
-提供商品、劳动及服务(免税的除外):
-提供商品、劳动及服务给自己的员工,其中包括无偿提供;
-使用商品、劳动及服务,且所使用对象已上交增值税,或已收到非经济活动的相关单据;
撤销登记时还属于登记纳税人的商品。如果得到货物时部分货值还没有结清,那么相应地只对结清部分征税。
★应退还的包装不属于纳税范围,但零售情况除外。 以下是免税对象:
а.宗教、慈善机构,政府部门,国家间、政府间组织,但不包括这些组织从事经营活动所得利润;
б.接受无偿汇款,成员会费及捐款的组织;
в.塔国家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г.从本地企业所得的股东分红;
д.属于残疾人协会(盲人,聋哑人)所有的企业,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企业员工中不少于50%是残疾人(盲人及聋哑人)和
2. 不少于50%的利润是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及其它物资奖励,其中包括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为满足残疾人需要而自然产生的费用。



提供商品,从事工作和服务,及以下形式的进口免予征受增值税:
а.出售,转让,出租不动产(包括付费的住房用地)但不包括:
-出售和转让宾馆及疗养所用地;
-出售和转让已重新修建住房的土地,但已使用2年以上作为住宅的情况除外;
б.金融服务;
в.提供或进口本国,外国货币及有价证券;
г.进口黄金给塔吉克国家银行;
д.宗教组织提供的宗教仪式服务;
е.医疗服务;
ж.给儿童和青少年提供的教育服务及对学龄前儿童的照顾;
з.给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и.作为人道主义援助提供的商品,劳动及服务;遭受自然灾害时由社会组织提供给塔吉克的进口商品;
к.自对出口至塔吉克的商品征收增值税的国家进口的商品,如果进口商品的增值税较少,则应对差额征收增值税;
л.由属于残疾协会的企业提供的商品,劳动及服务。 日常交税:
不迟于每月15日上交上一纳税年度税款的1/12,自4月15日起再乘上1.2个系数。
年度结算:
根据税务申报单不迟于4月10日。
★ 申报单应于4月1日前送交税务部门,纳税人有义务及时纳税。


纳税期满后一个月的15日之前,纳税期按月来计算。★增值税申报单应于纳税期满后一个月的15日之前递交,以上所述不适用于海关对进口货物征收关税的个情况。


序号 纳税人种类 税率% 征税 对 象 优惠征税 纳税时间
3.

















消费税
纳税人:
在塔吉克斯坦境内生产消费税产品或从事消费税产品进口的所有自然人和法人;
-由订货商提供原料的消费税产品生产商。
生产商把消费税产品(成品)出售给订货商,在价格中应扣除由订货商提供的原料价。

出口消费税产品按税率纳税,但不包括出口到那些对塔吉克斯坦消费税实行征税的国家。

在塔吉克境内生产或是进口的消费税的税率由1999年3月31日塔吉克政府117号令按个别产品制定。

а.在塔吉克斯坦境内规定的生产地生产的消费税产品;

б.根据塔吉克斯坦海关条例进口的消费税产品。

免税对象:
а.自然人自己生产的用于个人消费的酒精性饮料,且其数量符合塔政府规定的最高限额;
б.自然人进口的用于个人消费的1升酒精性饮料或1条香烟(200支),以及进入塔吉克境内的汽车上的一箱燃料;
в.过境商品;
г.临时进口至塔境内的商品;如果将其再出口则不享受免税待遇;
д.用于再出口或是抵押的商品。
е.遇到自然灾害时作为人道主义援助进口至塔境内的非酒精性饮料及烟草制品的消费税产品;
ж.从对出口至塔吉克的消费税产品征收消费税的国家进口的商品,如果在进口国所纳的消费税低于塔吉克按相关商品制定的消费税,应对其差额部分征税。
在(в)、(е)项下规定的免税对象,只在相关的对其免于征收海关关税的情况下才有效。

每月13号-上旬,23号-中旬,下个月的3号-下旬,按以上规定的时间段来计算税金。

纳税人应在此时间内向税务机关递交消费税申报单。

序号 纳税人种类 税率% 征税对象 优惠征税 纳税时间
4.










销售税

纳税人:
所有在塔吉克斯坦境内从事供应棉花和铝至国内外市场的法人和自然人。
由塔吉克斯坦政府制定销售税的征收条例。


23
棉花
4
铝 所销售商品的价格按当日该种商品的质量、种类和等级在国际交易所的成交价格来制定。
利用销售当日和买入当日此种商品之间的价格差额进行倒卖的法人和自然人。
所有从事出口此类商品或是将其转交给其它国内企业用于来料加工及抵押的法人和自然人。 自销售款汇入卖方银行帐户后3天之内:
以现金方式付款的同时,如果是无偿提供、用于来料加工、或是作为抵押的情况下-在发运或提供货物以后。
如果出口此类商品,则应在货物出境前交税,由税务机关负责监督纳税人全额及时纳税。

序号 纳税人种类
税率% 征税对象 优惠征税 纳税时间
5.
















企业财产税

纳税人:
а.本地企业;
б.а项下所属的子公司或是性质类似的企业,拥有自己独立的财务报表及银行户头;
в.通过自己的常驻机构从事企业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 0.5 包括非物质资产和储备的企业资产平衡表所反映的企业财产价值。
对于外国企业,只计算与其常驻机构有关部分的资产。
银行及其它信贷机构的净资产。
纳税的资产部分为年均剩余资产,按照一个纳税年度年初和年末的资产算术平均的方法计算。 以下所列不征收财产税:
а.国家预算机构,政府机构及其行政管理机关,其中包括国家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б.仅用于满足大众教育及文化需要的组织;
в.宗教协会、机构,民族文化协会,但进行企业经营活动的除外;
г.住宅公用设施及其它城市、地区、乡村的公用设施;
д.有塔吉克政府确定的暂时停止其活动的;
е.水利设施和热电征收半税;
ж.利用贷款购入的技术设备,在贷款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向所在地的税务机构或是塔吉克税务委员会登记,在贷款偿还期内免于征收财产税。 日常上税:
一季度的第二个月的15日之前应缴纳上一年度财产税的25%且计入年度结算中。
年度结算时间是下一年的4月1日之前。


序号 纳税人种类 税率% 征税对象 优惠征税 交税时间
6.















公路使用税
纳税人:
а。本地企业;
б。拥有独立财务报表及银行帐户的分公司或性质相似的企业;
в。通过其在塔吉克的常驻机构进行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 2 提供商品,完成工作及提供服务。
纳税依据是:根据税法第184条“需纳税的经营活动的价值”中有关征收增值税的办法的规定,按照从客户或他人那里得到的奖金数额;商品的市场价格,完成工作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及有纳税人提供的商品价格等因素来确定。如果在此经营活动中没有得到任何酬劳或是用于非经济目的,或是提供给自己的员工,(包括所有的税费及杂费),则不计算增值税。 免税对象为:
а.国家预算机构、政府机构及其行政管理机关,其中包括国家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б.宗教协会和组织,民族文化协会,但进行企业经营活动的上述组织除外。 征收增值税后的一个月15日之前,按月纳税。
纳税申报单应在纳税期满后一个月的15号之前递交税务部门。

7. 交通工具使用税
纳税人:
所有在塔吉克斯坦境内注册的交通工具的所有人。 税率按照交通工具的种类(发动机1匹马力)而区别划分,年税率为:%
-摩托车和小轮摩托 1.0;
-小汽车 2.0
-客车(12座以下) 2.5
-客车(12-30座) 3.0
-客车(30座以上) 3.5
-货车及其它:
-载重10吨以内 4.0
-卡车(10-20吨) 4.5
-卡车(20-40吨) 5.0
-卡车(40吨以上) 5.5 任何交通工具 免税对象为:
а.履带式运输机械;
б.谷物收割机及专门的联合收割机(带发动机);
в.城市公交客车和无轨电车;
г.残疾人使用的摩托车和专用汽车。 在对交通工具登记注册或是进行年度技术审查时纳税。
如不纳税将不予进行登记或是年审。







8. 地下矿产资源使用税:按照塔吉克斯坦的有关法律的规定,由政府委托的权威部门与地下矿产资源使用者之间签订有关使用矿产资源的合同,并在此合同中规定了征税办法。
矿产资源使用者应缴纳以下特别的费用及税额:
1、分红(预订,商业发现,开采);
2、矿区使用税.
3、超额利润。
1. 分红
-预先确定的-
-一次支付--


---商业发现
--确定支付


- 开采-
- 确定支付
起始价格由政府确定的权威机构来确定,最终价格
由合同确定
合同确定

合同确定




在合同确定 的地域内,每个商业 发现都需支付,计算办法由塔吉克政府决定


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定期支付,计算办法由塔吉克政府决定.



如果对矿产资源不进行下一步的开采,那么对它勘探工作将免除征税 合同签订后不晚于30天

按规定办法,在确定商业发现当日起30天内
如达到合同规定的开采水平,则不晚于下个月的20日支付

2,矿产使用税-
在塔吉克境内按照矿产资源的种类分别支付


税率按矿产资源 种类的不同由每个合同单独确定.
地下水和普通矿产资源由塔吉克政府确定的税率决定.
其它矿产资源也由 征税对象为:
а.普通矿产资源和地下水--纳税期内由销售的平均价格来决定;
此办法对于个人使用的情况同样适用
б.贵重金属(不包括金、银、铂)和贵重宝石--按销售的实际价格来决定;
в.碳氢化合物---由 产量来决定 按月纳税
如一个季度内平均每月的税










塔吉克政府制定的办法来确定税率。 此价格的计算办法为:按照每个单位的标准等级的碳氢化合物的参考价格,并根据质量和运费的不同进行调整得出,但不低于一年度的平均销售价格.
在合同内规定根据开采量的大小对其价格按一定比例进行浮动.
г.硬矿产(不包括以上所指的“а”和“б”项)
--按一年度的平均销售价格来确定
在合同有效期内按合同规定对开采的资源征收一定比例的矿产使用税 额少于规定的纳税额则纳税期改为按季度支付。在当地税务机关交付矿产使用税的时间是:下一纳税期开始后的一个月的10日之前.










3)矿产资源使用的超额利润税
不包括执行《产品分配》合同和“а”项下的合同,如果没有规定开采其它种类的资源
税率ВНП%
≤20 0;
大于20≤22 4
大于22≤24 8
大于24≤26 12
大于26≤28 18
大于28≤30 24
大于30 30 纳税对象为:
根据每个合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纯利润,且其利润率(内部平均利润率)高于20%
其计算办法由塔吉克政府来决定 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后的4月10日前.且因在4月1日之前向税务机关递交税务申报单




9. 土地税
纳税人:
对土地有产权或继承产权的土地使用者 城市类型的
城市和乡村土地
а.杜尚别市,霍占德市.库尔干秋别市和为库里亚布市
1 公顷30000塔卢布(每平方米3卢布)
б.国家和地区所属城市及霍罗格市
1公顷20000塔卢布
(每平方米2卢布)
в.区属城市类型的城市和乡村土地
1公顷15000塔卢布(每平方米1.5卢布)






1. 土地税是根据土地的质量.位置及其使用的生态重性等因素确定的
2. 土地税的征收依据是土地使用者的土地证书
3. 土地税不是根据土地的经营状况来征收的,它是由一年的单位土地面积的固定土地税率计算得出的
土地税的平均税率由塔吉克政府确定由各区土地资源委员会决定 免收土地税的有:
а.保护区.国家公园.植物园
б.用于科研和教育项目的土地及科研机构用于农业和林业作物种类培育的土地.
в.直接用于育种及果树苗场培育的土地
г国家预算机构和塔吉克国家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所用的土地..
д.由国家保护如历史.文化建筑物及建筑艺术等所占用的土地
е.自得到被破坏的土地(需重新中耕)之日起5年内免收.
ж.自重新获得农庄土地5年之内和在分配这种土地一年内获得的农庄土地.
з.分配给卫国战争参加者及其家人的土地
и.分配给残疾人的土地,且其家中无其它有劳动能力的人
к.沿国家边境的土地
л.居民区及市政公用土地
м.冰源.滑坡.河流.湖泊所占用的土地
н.国家自由储备土地
о.公用道路.铁路及国家水库及水利设施占用的土地
п 保证 国家机构及其管理机关正常活动用地及为保证塔吉克国防安全用地

а.城市和乡村土地,在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按比例交纳土地税
б 城市及乡村外土地不晚于10月15日和12月15日按比例交纳土地税,
年终结算:
--法人自然人不 晚于每年的3月1日交纳土地税
--重新划分的土地应在划分后的一个月内交纳土地税.


每公顷土地的平均费率
地段名称 已熟的耕地 牧场和草地 公路,街道,公用建筑,树林,地沟,运河等 其它非农业用地
列宁纳巴德 8311 /635 84 642 88
吉萨尔 8854 /1578 146 491 63
卡尔姆 7169 /2169 146 327 38
库里亚布 9271 /1755 262 466 63
瓦赫什 12880/1324 115 781 101
帕米尔地区(不包括穆尔加布地区)

2515/1324 71 227 38
共和国其它地区 10000/1324 146 454 49

考虑到商品(劳动,服务)的价格和税率的变动及生产费用的涨落,以及为了确定国家资源的状况,塔吉克斯坦议会按照塔吉克共和国政府提交的报告批准了土地税率指数系数的相关法律文件.
10










自然人收入所得税
纳税人本地企业的自然人 收入所得税的最低征收标准为2000塔卢布
超过标准内所得税征收办法是从年初开始由最低征收标准开始累计相加后以其总数为准
纳税办法:.
自2000--2000的14倍的税率为10%.所得税款再加上15%
最低征收标准的14-21倍收入所得税款加上20%
最低标准的21-28倍收入所得税款加上25%
最低标准的28-34倍的收入所得税款加上30%
超过最低标准43倍以上的收入.


作为本地企业是一个日历年度内总收 入和扣除款项之间的差额.
作为与其常驻机构相关的外国企业,对其在不扣除款的情况下其各种收入征税:
自然人--外国人在塔吉克境内受雇工作,销售或转让财产所得的收入.
征税部分是其总收入减支扣除款项之间的差额 不纳税的情况计:
а.非塔吉克斯坦公民的正式外交或领事机构工作人员的收入
б.在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境 内受雇工作的非本地或是非塔吉克公民的秘然人,且其工作时间按纳税年度计算少于90天,如果其收 入由雇用者支付或是以雇用者的名义或资金支付.在塔吉克工作的外国人,其收入不由外国企业住塔常驻机构支付.
в.作为惠赠或继承的财产价值,不包括因此财产所获得的收入及作为劳动形式所得的收入
г.法人获赠礼品的价值及在国际和国家各种竞赛和比赛上所获得的奖品,其中包括金钱形式的奖励,但其金额应在不高于最低的纳税标准金额的12倍
д.国家退休金.助学金及补助,其中包括因怀孕.生育发放的补助金.因受伤或其它侵害而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补助金以及因失支抚养人而发放的补助金
. 纳税期截止至计发工资时.
纳税人:
本地人及通过其常驻机构进行经营活动的外国人,其纳税部分为总收入减去扣除款项之间的差额应在4月1日前提交纳税申报单
在下一年的4月1日以前应交纳所有已计算出的所得税









按照纳税单据的数字计算税额
如一月份:
1. 2000以内---不纳税
2. 从2001--28000--超过2000部分的10%
3. 从28001--42000--2600+超过28000部分的15%
4. 从42001--56000--4700+超过42000部分的20%
5. 从56001--86000--7500+超过56000部分 的25%
6. 超过86000--15000+超过86000部分的30%
计算办法:
28.0-2.0=26.0*10%:100=2600-税额;
42.0-28.0=14.0*15%:100=2100,2600+2100=4700-税额;
56.0-42.0=14.0*20%:100=2800,4700+2800=7500-税额;
86.0-56.0=30.0*25%:100=7500,7500+7500=15000-税额;
15000+30%超过86.0部分的收入=税额
此计算办法用于计算1--2月,1-3月,以此类推,从年初开始累计计算.
年度1-12月份计算办法:
1 24000以内--不征税
7. 从24001--336000--超过24000部分的10%
8. 从336001--504000--31200+超过336000部分的15%
9. 从504001--672000--56400+超过504000部分的20%
10. 从672001--1032000--90000+超过672000部分的25%
11. 超过1032000--180000+超过1032000部分的30%
其计算办法与计算1月份的收入所得税的办法相同,以前所计算出的税额应减去
е.赡养费
ж属国家财政预算支付及国家物资帮助,人道主义援助,其中包括受到自然灾害所提供的援助。
з自然人因销售或转让不动产所得的收入,此不动产应是纳税人在最近5年内的主要居住地点。
и自然人因销售或转让物质移动产所得的收入,但是不包括纳税人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使用(使用过)的移动产。
к塔吉克斯坦的国家资金
л受保人困死亡获得的保险金
м销售不经工业加工的私人农副产品所得的收入
н军人及国防部,安全部,内务部,塔政府边防委员会,紧急情况委员会,海关委员会,税务委员会,总统卫队的普通工作人员及领导指挥人员因服兵役或执行公务而获得的供养金,资金及其它费用,但其金额不应超过每月最低征收标准金额的50倍。
о献血所得的收入
п赢得国家彩票及奖券所得的收入。


11






按简化手续交纳的小型企业税。
纳税人:
不交纳增值税的企业(不包括生产消费税产品的企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投资基金会,有价证券市场的职业投资人。 10% 征税对象是不包括企业职工工资的纳税年度企业总收入和扣除款项之间的差额。
计入总收入的是销售产品(完成工作或服务)所得的资金,在纳税年度内销售其财产所得的收入和在企业经营允许范围内销价销售以外所得的收入。
按简化手续交纳小型企业税的企业不再征收企业利润税和企业财产税。
★《作为工资形式所得的收入》――受雇工作的自然人所得的任何收入和利益 按季度纳税

纳税申报单应在下一纳税季度开始后那个月的10日前并在此期限内纳税。

12








社会保险税
纳税人:
а在塔吉克斯坦付工资给受雇工作的外国人的企业主,包括自然人,法人
б按合同或无合同的情况下,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对外国人(自然人)提供的服务付费的自然人和法人
в在а和б项下收取工资的自然人
г在塔吉克境内进行企业经营活动的本地自然人,不包括塔吉克税法121条аб项下的所指的保险人,而是在в项下所指的受保人。











投保人25%;

受保人21%;

г项下的自然 人20% 1 根据塔吉克税法第120条《作为工资形式所得的收入》(具体来说它指的是自然人工作所得的所有收入和利益,包括自然人因以前受雇工作而获得的退休金或其它形式的收入)确定,在а项下的自然人和法人为社会保险税征收对象。
根据税法120条《а-ж》项下规定的减去任何为获此利益的费用而得的利益价值。
总收入中不包括:
-出差费用(按塔吉克财政部制定的标准计算)
-代表费用及类似费用(举行仪式或安排客人的费用等等)
-社会保障费
-企业主因其经营活动而应交纳的消费税,增值税和其它种类的税收。
2 根据税法120条规定,从事工作的自然人在б项下所得的收入为征税对象
3 根据税法第4章《自然人个人收入所得税》的规定,г项下所指的纳税人因企业经营活动所得的收入为征税对象。- 免税对象:
а非塔吉克斯坦公民的外交或领事机构工作人员的收入
б因一般时间丧失劳动能力而由塔吉克ФСЗН提供的补助费 发放工资的企业主在《г》项下所指的自然人,应在交纳所得税时同时交纳社会保险税
因企业经营活动收入而应纳税的自然人,应在提交所得税申报单同时递交社会保险税务申报单。
日常纳税期限见塔吉克税法第174条。